防火墻可以直接設置在建筑基礎結構上,但是這些結構的防火、耐火性要符合要求。防火墻可以設置在防火分區(qū)上,如果防火分區(qū)交界處已經(jīng)設置了鋼筋混凝土結構墻,是不需要再設置防火墻的。在設置防火墻時,盡量不要將其設置在轉(zhuǎn)角處等等。
建筑防火墻設置要求
1、防火墻應直接設置在建筑的基礎或框架、梁等承重結構上,框架、梁等承重結構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防火墻的耐火極限;
2、防火墻應從樓地面基層隔斷至梁、樓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層,當高層廠房(倉庫)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1h,其他建筑屋頂承重結構和屋面板的耐火極限低于0.50h時,防火墻應高出屋面0.5m以上;
3、防火墻橫截面中心線水平距離天窗端面小于4.0m,且天窗端面為可燃性墻體時,應采取防止火勢蔓延的措施;
4、建筑外墻為難燃性或可燃性墻體時,防火墻應凸出墻的外表面0.4m以上,且防火墻兩側的外墻均應為寬度均不小于2.0m的不燃性墻體,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外墻的耐火極限;
5、建筑外墻為不燃性墻體時,防火墻可不凸出墻的外表面,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、窗、洞口之間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.0m,采取設置乙級防火窗等防止火災水平蔓延的措施時,該距離不限;
6、建筑內(nèi)的防火墻不宜設置在轉(zhuǎn)角處,確需設置時,內(nèi)轉(zhuǎn)角兩側墻上的門、窗、洞口之間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.0m,采取設置乙級防火窗等防止火災水平蔓延的措施時,該距離不限;
防火墻的結構連接構造使其能在火災中自身的穩(wěn)定性能,不會因一側的火災或一側結構的破壞而引起防火墻的倒塌。過去很多建筑結構設計中未能充分考慮防火墻的設置構造問題,導致火災中存在潛在的破壞風險,需要在今后的結構設計中特別注意。
隨著經(jīng)濟的快速發(fā)展,各類建筑以及大型物流倉庫的面積越來越大,為滿足建筑防火設計的要求,控制防火分區(qū)的面積,防火墻是分隔水平防火分區(qū)或防止建筑間火災蔓延的重要分隔構件,合理設置防火墻尤為重要。防火墻的設置,影響結構設計的方案布置,需在初步設計階段統(tǒng)籌考慮防火墻的位置及結構連接構造.
建筑的耐火設計,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災時倒塌和火災蔓延,保障人員的避難安全,并盡量減少財產(chǎn)的損失。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、重要程度不同,層數(shù)不同的建筑物,火災的危險性是有差異的,因此在設計上要區(qū)別對待。我國《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》中將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分為四級,作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級標度,是防火技術措施中基礎的措施之一。耐火等級高的建筑物如一、二級建筑物,發(fā)生火災時被火燒壞、倒塌的可能性小;而耐火等級較低的建筑物火災時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體倒塌,火災損失大。
高層建筑是指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,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。高層建筑的功能復雜、設備繁多;一旦發(fā)生火災,火災的縱向蔓延迅速,而人員的疏散困難,火災危險性大,損失慘重,因此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的選定更應該十分注意。高層民用建筑耐火等級主要是根據(jù)建筑類別來選定的,而建筑類別主要根據(jù)使用性質(zhì)、火災危險性、疏散和撲救難度等來劃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