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基礎防滲】,防滲層為至少1米厚粘土層(滲透系數(shù)≤10-7厘米/秒),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,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,滲透系數(shù)≤10-10厘米/秒;
滲漏收集措施應滿足《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》(GB18597-2001)(2013年修訂)要求:
危險廢物貯存設施(倉庫式)的設計原則
地面與裙腳要用堅固、防滲的材料建造,建筑材料與危險廢物相容。
有泄漏液體收集裝置、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。
設施內(nèi)要有安全照明設施和觀察窗口。
【儲存場地以混凝土】,磚,或經(jīng)過防止腐化處理的鋼材料進行建設,場所需要密閉且有通風口。
儲存場所達到三防要求,既防風、防水、防曬,離開居民區(qū)域800m外,地表水域150m外,場所內(nèi)圍墻分割區(qū)域,不能同種類物品放置同一區(qū)域。地面采用防靜電硬質(zhì)環(huán)氧樹脂材料,防止靜電以及防止液體滲漏。內(nèi)部需要有引水槽,或者有防止泄露等回收裝置(如類似托盤類有一定容積率的底座)。
倉庫門上要張貼包含所有危廢的標識、標牌,倉庫內(nèi)對應墻上有標志標識,無法裝入常用容器的危險廢物可用防漏膠袋等盛裝,包裝桶、袋上有標簽;
危廢和一般固廢不能混存,不同危廢分開存放并設置隔斷隔離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