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氣系統(tǒng):配備免維護蓄電池,具有啟動系統(tǒng)、喇叭、照明系統(tǒng)等。
儀表板:包括冷卻液溫度、系統(tǒng)液壓油溫、油位的顯示,設備運轉時間記錄等潤滑:可以方便地到達所有潤滑加注點。
隨車攜帶隨機備品備件、*、通用工具(飛龍牌或同品質**)。
電動防爆挖掘機安全要求
駕駛室外側**部加防護欄,前部加防護裝置。
故障監(jiān)測與保護系統(tǒng):提供警告信息和機械狀況等,信息以設備和操作人員安全。
裝設2具4kg便攜式干粉滅火器;安設位置便于司機拿放。
隨車配置1套阻車器、2套警示三腳架,并設置固定裝置便于司機拿放;整機線束布局合理安全可靠,易磨損的管線路、穿孔處安裝護套,**部位采取防護措施避免事故發(fā)生。
煤礦用柴油防爆挖掘機設計制造采用的標準
在設計制造過程中買方將按照以下有關的“規(guī)程”、“標準”執(zhí)行:
設備**中國國家煤礦安全標志證書和″MA″標識牌。
贏礦重工煤礦用液壓挖掘機 配套用煤礦用隔爆型低壓電纜接線盒、煤礦用隔爆型聲光電鈴、煤礦用隔爆型控制按鈕、煤礦用移動橡套軟電纜、煤礦用移動輕型橡套軟電纜、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、礦用隔爆型LED照明燈、二層鋼絲編織液壓支架軟管、礦用隔爆型真空電磁起動器、煤礦井下用隔爆型三相異步電動機應有安全標志。
1.投標人負責全部產品的裝、運、卸,并按到貨時間運至招標人的地點,其費用及保險等其他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內;交貨時間如有變化,投標人根據(jù)現(xiàn)場情況提前28天通知招標人,并和招標人協(xié)商確定交貨時間。
2.到達收貨地點后,投標人須派代表至招標人收貨地點,與招標人共同清點產品件數(shù)及包裝外觀完整情況;如產品與發(fā)貨清單不符或包裝損壞時,招標人有權拒收,投標人須在招標人規(guī)定期限內進行補發(fā)或更換;在運輸、裝卸和地面組裝過程中產生的的損失和損壞,全部由投標人負責,并在招標人規(guī)定期限內補充缺損件,不得影響招標人正常生產,否則,一切責任由投標人承擔。
3.對于到達地點驗收,發(fā)現(xiàn)的不符合國標、部標和設計要求的,投標人應在3天內處理完畢或重新更換,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投標人承擔。
4.設備到貨時投標人應提供產品整機及部件的質量證明書包括:生產許可證、產品合格證,煤安標志證、防爆合格證、制造檢驗記錄、電氣試驗報告(出廠試驗和型式試驗)等。煤礦使用的納入安全標志管理的產品,取得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。設備采用的外購、外協(xié)件應提供原產地證明及檢驗合格證書。設備在運行一個月后雙方進行驗收,經檢驗達到設計要求及有關驗收標準時為終驗收。
5.進口設備及零部件須提供原產地證明、報關單及進口關稅證明等證明文件。
6.投標人要對設備大修周期、使用壽命及各主要部件的壽命承諾。
7.驗收標準:合同的規(guī)定要求、新的中國國家標準、中國煤炭行業(yè)標準、國際標準;各標準之間存在差異時,按較高標準執(zhí)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