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規(guī)定,客車、轎車等封閉車身的車輛將車身砸碎,貨車等梁式結構的車輛將底盤大梁切除,不能修復,以防報廢車輛再次出售。解體時,應對車輛的轉向器、發(fā)動機、變速箱、車架橫梁和前后橋;汽車“五大總成”進行破壞性風切割處理,報廢和拆卸保存電子文件;塑料、橡膠、廢鋼等有用的零件被回收,其中廢鋼、廢鐵經(jīng)破壞性處理后直接送往鋼廠處理。
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流程主要包括回收、拆解、破碎和再制造等4個環(huán)節(jié)。 1、回收:從用戶手中收購報廢汽車進行拆解。主要流程為車主到車管所領取車輛報廢登記表;將報廢汽車運送到有資質的回收拆解企業(yè)交車登記;汽車報廢,辦理注銷手續(xù)。 2、拆解:拆解是報廢汽車處理的基礎。主要目的是為了抽取廢液,拆除能夠重新利用的零部件、輪胎、塑料、電子電氣設備等等。拆解過程中主要會用到的設備有安全氣囊引爆器、氟利昂抽氣機、升降平臺、翻轉平臺等。 3、破碎:經(jīng)拆解處理后的車體中含有的物質以廢鋼鐵和廢有色金屬為主,需要破碎成較小的體積,才能通過利用風選、浮選、磁選、色選等技術對各種物質進行有效分類。終獲得廢鋼鐵、各種廢有色金屬、廢塑料等成品,送到原材料回收廠重新利用。 4、再制造:在拆解過程中獲得的零部件常含有磨損、裂縫、破碎等缺陷。通過一定的工藝,對廢舊零部件所含有的缺陷進行處理,消除缺陷,使零部件性能達到重新利用的水平。
報廢汽車如何延緩? 對按規(guī)定需辦理審批手續(xù)的延緩報廢車輛,仍按現(xiàn)行規(guī)定程序辦理;對原已辦理延緩報廢手續(xù),但未達到新的報廢標準的按普通正常車輛管理,重新打印行駛證副證,并按規(guī)定辦理年檢簽章,不再加蓋廷緩報廢檢驗合格印章;對按照原報廢標準應當報廢但未辦理完畢注銷登記的車輛,按照新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在我們國家,大部分車主處理車輛不外乎三種方式 種二手車轉讓,一般是賣給二手車行或者朋友,這也是比較多人選擇的方式; 第二種則是以舊換新,得益于目前的汽車商家推出的以舊換新服務,也有不少人選擇這種方式。 第三種則是開到報廢場后報廢處理,一般開去報廢還有幾百來塊的報廢補貼。
家用小型轎車,無強制報廢年限。家用的非運營的小、微型載客汽車,檢驗年限為:使用6年以內(nèi),兩年檢驗一次;使用6年至15年,一年檢驗1次;使用15年以上,一年檢驗2次。如果檢驗合格可繼續(xù)駕駛。 第21年起,每3個月檢驗1次。摩托車4年以內(nèi)每2年檢驗1次;超過4年的,每年檢驗1次。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。
汽車常規(guī)保養(yǎng)都滿足的條件下每2萬至4萬公里時做一下進氣系統(tǒng)的免拆清洗,也就是在發(fā)動機不解體的前提下用設備方法對車輛的進氣道、氣門、油路等容易形成積碳的部位進行清積碳的操作。